序号 | 项 目 | 评 分 内 容 及 标 准 | 计分 (100分) | 提供资料 |
1 | 基本信息 |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得1分;具有完备的开评标场地、设施,得1分。 | 2 | 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提供场地描述及图片、购买凭证或固定资产资料等证明材料。 |
在浙经营年限,2年以上不足5年的,得0.5分,5年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10年以上得2分。 | 2 | 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
有健全的ISO管理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2分)。 | 2 | 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22年度内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适用于招标投标领域并经省级信用管理部门或省级信用协会公示有效的《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A”的得2分,“AA”的得3分,“AAA”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其他信用评价的相同等级减半得分。本项得分按最高分计,不累计。 | 5 | 提供2022年度内有效的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报告》及网上公示页,或其他信用等级证书 |
具有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会员资格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 2 | 提供会员证书或证明。 |
2 | 党群文体 | 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包括单建、联建和功能型党组织),得3分。 | 3 | 提供上级党组织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但有上级党建工作机构明确的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的,得1分。 | 提供上级党组织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得1分; 文化建设有突出特点,企业经常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关心职工身心健康,得1分。 | 2 | 提供上级组织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关心职工身心健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照片、文字报道等有关证明材料。 |
3 | 内部管理 |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业务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员工教育培训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洁从业或诚信管理制度等,得4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提供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
有完善的诚信自律建设方案,经常对员工开展诚信自律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得2分。 | 2 | 提供诚信自律建设方案,及开展诚信自律建设相关的宣传、教育、培训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内部通知、宣传稿件、照片等。 |
积极响应行业诚信自律倡议,并作出诚信自律承诺,得4分。 | 4 | 提供诚信自律承诺。 |
劳资关系和谐,考评期内没有拖欠职工工资,得0.5分; 为职工正常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得1.5分,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比率80%以上不满90%得0.5分,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比率不满80%得0分。 | 2 | 提供声明书;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涵盖2022年10~12月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
企业建立了网站、公众号或刊物等宣传媒介,信息更新及时,得1分;具有内部信息化管理OA系统的得1分;或者企业具有自有的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或相关系统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提供网站、公众号、刊物或交易平台的网址链接、截图、照片、简介等证明材料。 |
4 | 财务状况 | 考评期内依法纳税,没有欠税、偷税、漏税、抗税等行为,且纳税金额与财务报表一致,得2分。 | 2 | 提供承诺书。 |
企业2022年末净资产达到:200万元及以下的得1分,≥200万元且<500万元的得2.5分,500万元以上的得4分。 | 4 | 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考评期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年均纳税额:≤100万元的得1分,≥100万元且<200万元的得2.5分,≥200万元的得4分。以企业考评期的纳税证明为准。 | 4 | 提供考评期内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含税种及相应缴税额)或银行缴税凭证。 |
5 | 人员素质 | 招标从业人员的人数达到:20-29人的,得3分;30-39人的,得4.5分;40人以上的,得6分;不足20人的不符合资格。 | 6 | 提供招标从业人员情况表,并附劳动合同(提供电子扫描件)及有关证书。 |
取得招标采购行业协会开展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中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4人的得2分,5-8人的得3分;9-12人的得4分;13人以上的得5分。取得初级证书的,每2名初级人员可折算为1名中级人员;取得原招标师证书的视同为中级证书。 | 5 | 提供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或招标师证书。 |
具有工程建设类造价咨询职业资格人员数量(指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注册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1-5人的得1分,6-10人的得2分;11人以上的得3分。 | 3 | 提供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注册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
招标从业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20%的得1分,≥20%且<40%的得2.5分,≥40%的得4分。 | 4 | 提供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
获得中、高级职称人数占招标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50%的得1分,≥50%且<75%的得2.5分,≥75%的得4分;职业资格注册、水平证书视同中级。 | 4 | 提供中高级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注册、水平证书。 |
6 | 经营管理 | 依法履行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出现违约现象,得4分。出现违约现象每一次扣2分。 | 4 | 提供依法履约声明。 |
已建立招标委托人或投标单位对本单位的信誉评价制度并获得好评,提供招标项目评价情况表≥50%且<80%的得4分,提供≥80%的得6分。 | 6 | 提供项目信誉或服务评价表。 |
考评期内有效招标代理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累计达到:≥5亿元且<10亿元的得3分,≥10亿元且<30亿元的得5分,≥30亿元的得8分。 或近二年有效招标代理项目数量(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累计达到:≥50个且<80个的得3分,≥80个且<120个的得5分,≥120个的得8分。以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代理项目为准。 | 8 | 提供中标通知书(提供电子扫描件),以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代理项目为准。 |
考评期内参加过各级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采购行业协会举办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招标采购业务培训,每次得2分;或参加过其他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每次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 4 | 提供会议通知、参训人员名单、培训费缴纳凭证、培训记录、培训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
7 | 理论研究 | 积极开展招标投标理论研究,2021年以来在协会网站、内资《浙江招标投标》、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发表过专业文章按1分/篇计,在其他招投标类杂志上发表过专业文章按0.5分/篇计;获得协会最近一期优秀通讯单位或优秀通讯员按1.5分;获得过协会举办的最近一届“浙江省招标采购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征文活动”并获奖的,按一等奖1.5分/篇,二等奖1.0分/篇,三等奖0.5分/篇计,优秀组织单位按1.5分计。考评期内参与设区市以上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业协会组织的课题研究、规范性文件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起草,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4 | 提供有关文章,需能辨明发表刊物名、年份(如加封面、目录)。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参加编制起草工作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8 | 履行义务 |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加慈善、救助、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环保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得2分。 | 2 | 提供考评期内捐赠协议、捐款收据或受捐、受助或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表扬信/感谢信等证明材料。 |
积极参与、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座谈、会议、调研考察、征求意见、课题研究、文体活动等,得3分。 | 3 |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通报或具体情况说明。 |
2021年以来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关注、研讨、转发协会内资《浙江招标投标》、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发表的专业文章的,得2分。 | 2 | 提供支持协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 |
9 | 奖惩信息 | 考评期内企业获得过设区市以上招标投标行业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得2分,以招标代理相关的奖项为准,文件或奖项有明确考评年度的按考评年度计,没有明确考评年度的按颁发时间当年计。 企业或者员工获得过设区市以上有关行政部门或招投标行业协会颁发的其他荣誉称号或被设区市以上政府部门或公共媒体正面评价或宣传表彰的,或者企业负责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等的得1分。 | 3 | 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宣传报道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简讯、照片、截图等(注明媒体名称和刊载期),担任职务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考评期内企业因招投标不良行为被设区市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公示的,每次扣5分;企业或者员工因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被设区市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0分;被司法机关判决违法的,每次扣15分。 |
| 提供未受处罚声明或不良行为记录声明。 |
企业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协会对其进行检查或抽查的,取消评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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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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